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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国家能源局选取【33县74乡】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应用推广!
发布时间:2024-07-25      点击次数:469

    2024 年7月2日,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(国能综通电力〔2024〕96 号),旨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,加快覆盖农村地区充电网络,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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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通知要求,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要严格落实推进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,加强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,按年度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工作进展,并于 2025 年底进行总结评估。国家能源局将结合推广地区充电设施建设情况,适时推动典型经验和成熟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应用,以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。

  此次活动依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319 号)相关要求开展。经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牵头负责充电设施管理的部门申报,并由国家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,决定选取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等 33 个县(县级市、县、自治县、旗)、天津市宁河区大北涧沽镇等 74 个乡(镇)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推广活动。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活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、陕西省汉中市留坝县留侯镇、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韦庄镇、陕西省宝鸡市眉县常兴镇也被选取。

  此次活动意义重大。一方面,它有助于满足农村地区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,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市场的普及,促进农村交通能源的转型升级。另一方面,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能够提升农村居民的出行便利性,优化农村生活品质。同时,这也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动力,带动相关产业发展,增加就业机会,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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